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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原谈判邀请函第六条: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是电梯制造厂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分宣布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及特种设备装置革新维修许可证(电梯)装置B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是署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装置革新维修许可证(电梯)装置B级及以上资质,其署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分宣布的特种设备(电梯) 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须同时附上制造厂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
1、申请人是电梯制造厂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分宣布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旅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特种设备(旅客电梯)装置革新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装置、修理、革新资质证书;。
2、申请人是署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装置革新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装置含修理。其署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旅客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装置、修理、革新资质证书。
千亿球友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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